2014年12月26日 星期五

「脫」是成功的必經之路嗎?

  據グラビアアイドル研究所的統計,2013年度平均為15本雜誌帶來最高廣告收益的偶像(團體)是AKB48,其子團SKE48,NMB48和HKT48亦位於首50名之內,團內成員也分別榜上有名,佔去約20個席位; 在2014年度首4個月內,AKB Group的雜誌封面佔有率超過了40%,足見她們對雜誌銷量的影響力。什麼雜誌?當中包括「週刊プレイボーイ」,「週刊ヤングジャンプ」,「FLASH」等等少年,青年和大眾向的雜誌,它們把成員穿著內衣的照片放到封面,再大剌剌地排列在便利店裡賣,這樣的情境只會在日本見到。「她們真的有必要做到這個地步嗎?」,這是我從認識AKB的一刻開始就一直糾結的問題,在香港我們絕對不會看見少女同樣穿著泳裝然後被放到CoCo的封面上賣,所以對我來說是文化衝擊。本篇將嘗試從不同角度淺析未成年少女偶像拍攝內衣/泳裝照(下稱雜誌照片)的現象和表達一下我的看法,如果這也是你曾經認真想過的問題的話,不妨看下去!


  首先要了解少女偶像拍攝雜誌照片的原因。少女偶像從早安少女組和AKB48的時代開始以團體活動的方式為主流,至今已有數不清的偶像團體,大家在一個被稱為''偶像戰國時代''的環境下進行激烈競爭,而拍攝雜誌照片是一種宣傳手段。出版社希望透過偶像吸引更多人購買雜誌,偶像人氣上升的話對營運又有所得益,所以兩方樂於合作,經常把她們放到封面,甚至是不太相關的漫畫週刊都照做不誤。這種宣傳利用男性的性慾,儘管你不是這樣想,也必定有人因此而來,但需要注意拍攝雜誌照當然不是為了滿足男人,偶像以身材作為綜合魅力的一項去吸引注目,真正想傳達給那些人的依然是她們在舞台上努力的身姿。

  讓小女孩去拍泳裝/內衣的雜誌照片還能夠光明正大地放到封面上賣,仔細想想的確很奇怪,一位外國人接受電視訪問時說 「要是在我國發生這種情況的話早就有一大堆的遊行示威了」,雖然那是針對兒童色情法的評論,但我認為在香港兩者都是不被接受的。


  也許正如周教授在他的《AKB倫理學:和十二歲的女孩握手》 中所說,當隱隱約約的倫理問題太泛濫時,「怪異感」與「不道德感」已經被削弱了,除非有足以令人反思的事件發生,矢吹奈子和田中美久加入HKT之後就開始有成員表達困惑的態度,岩佐美咲在「AKB48のオールナイトニッポン」中不小心吐了真言,說「すごいね、小6の子とかにさ、握手しにくる人がいるって思ったら……すごいね」(很厲害呢,一想起竟然有人會花錢跑來跟小六的女生握手就...覺得很厲害呢),立即引起了很大的迴響。同樣,如果拍攝泳裝照的年齡下限再低一些的話(現在AKB只限高中生或以上的成員穿著三點式泳裝拍攝),質疑的聲音也會多起來吧。

  要黑白分明地指出那些少女做的決定是對錯與否是很困難的, 尤其是涉及道德的情況時。一部份人覺得只要是有助事業發展的事情都應該做,何況藝能界的挑戰重重,應盡可能增加自己的曝光率(目的論/功利主義); 也有人認為未成年的少女拍攝泳裝照根本就是錯的,因為或多或少都有情色的意味,亦無需勉強自己去做,並非所有偶像都是因此成功,所以不是唯一的道路(義務論/定言令式)。

  我看過幾張みお的雜誌圖,旁邊總是寫著''恥ずかしいけど、たくさんの方に知ってもらえるなら''(雖然很害羞,但如果有更多人因此而認識我的話就好了),有種為了人氣而犧牲的感覺,難道在日本真的無可奈何的事?雖然不至於完全沒有不拍泳裝照也能成功的偶像(桃草Z,Perfume就是例子),但拍攝泳裝照的確是一條方便的捷徑。我想起《爆漫》有個類似的情節:女主角亞豆美保為了成為出色的聲優而努力,剛剛出道時因為工作少,知名度低,社長提議她先接下拍攝泳裝照的工作作為跳板,最後再回歸聲優一途。在漫畫中,亞豆最後拒絕了,除了因為家長反對之外,更重要的是她只想作為純粹的聲優努力。但在現實世界,AKB團內團外的競爭相當激烈,也許很多人從決定加入的一刻開始就已經有相應的覺悟了。

  那麼,接下了這些工作的人,是不是等於她們再不是純粹的偶像了? 嗯...恐怕我們連什麼是純粹的偶像都不清楚呢。





參考:

グラビアアイドル研究所
http://homepage2.nifty.com/idol/rank/rank2013.html

アイドルは何故水着になるのですか?
detail.chiebukuro.yahoo.co.jp/qa/question_detail/q1090333910

AKB倫理學:和十二歲的女孩握手
http://ninjiatext.blogspot.hk/2014/03/akb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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